“杀人犯”姜辉被释放出狱

230 2007-04-19 00:00

    9月29日,被羁押了21个月之久的“杀人犯”姜辉释放出狱,与家人团聚。30日上午8时许,姜辉在父亲和叔叔的陪同下,来到同济律师事务所向王毅主任和娄华涛律师表示感谢,衷心感谢同济律师给了他第二次生命。    2000年12月11日晚7时许,福山中行行长孙敬会在“福泰狗肉仙”饭店门前,被他人枪杀。此案可谓“惊天大案”,市区公安机关调集精兵强将参与侦破,市委领导同志亲自挂帅,公安部、省公安厅派专家来烟“会诊”。姜辉被公安机关列为重大嫌疑人,并被刑事拘留,很快又被逮捕。去年8月3日,姜辉的父亲经朋友介绍来到同济所聘请王毅主任和娄华涛律师为姜辉提供法律帮助。两位律师深感案情复杂,责任重大,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姜辉的合法权益。他俩毅然接受了委托。两位律师依法通知福山区公安局会见姜辉,结果被拒绝。两位律师几经努力,终于在10月21日会见了姜辉。姜辉第一次见到律师就喊冤枉。两位律师认真听取了姜辉的陈述,并查阅了本案卷宗材料,认为姜辉故意杀人罪名不成立。为了慎重起见又提交了律师会议专题研讨,大家一致认为,姜辉是无罪的。烟台市中级法院在福山区法院审判庭公开审理本案时,两位律师沉着应战,紧紧抓住本案的焦点问题,乘胜追击,结果检察机关指控姜辉开枪杀人的主张,矛盾重重,破绽百出,根本无证据支持。两位律师在法庭辩论中明确指出:检察机关指控姜辉犯有杀人罪证据不足,罪名不能成立!    庭审结束后,检察机关经研究,也认为本案证据不足,于9月13日决定撤回对姜辉犯有故意杀人罪的起诉,终于还了姜辉的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