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辉厅长到同济所调研

215 2007-04-19 00:00

    7月17日至18日,山东省司法厅程辉副厅长到烟台就省司法厅关于《山东省律师改革实施意见》调查研究。18日下午,程副厅长在市司法局修京文局长的陪同下来到同济律师事务所调查研究。   同济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2年5月18日,10年来,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正确监督指导下,在全所律师的共同努力下,异军突起,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迅猛发展,已成为烟台市律师界的“龙头”,曾先后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人民满意单位”;被省司法厅、团省委、省综治委授予“省级青年优秀维权岗”;被省司法厅授予“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是全市61家律师事务所中惟一获此殊荣的单位;被司法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授予“全国残疾人维权先进集体”。王毅主任被司法部授予“全国首届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同济律师事务所两次荣立集体三等功。中央、省、市及美国、加拿大、新加坡、香港、澳门、台湾等新闻媒体曾200多次宣传报道过同济律师事务所的事迹。受到社会各界朋友的信赖。同济律师事务所已成为全市规模最大、综合实力雄厚的律师事务所,特别是今年5月该所投资了360多万元在市区繁华地段购置了700平方米高档写字楼,创造了烟台律师界首家拥有自己办公楼的先例。程辉副厅长听取了王毅主任的汇报,对同济律师事务所这几年的发展非常满意,并鼓励同济所适应烟台市场发展的需求,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在全省律师第二次创业中奋勇进取,再创辉煌。    程辉副厅长在烟台考察调研期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阎原田先生也听取了王毅主任汇报,对同济所的发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表示对同济所的发展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