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提前介入 十人无罪释放

362 2007-04-19 00:00

    近几年来,同济律师提前介入公安、检察机关的侦查、起诉阶段,依法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使10名犯罪嫌疑人无罪释放。烟台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因涉嫌金融诈骗罪而被文登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王毅主任接受其家属的委托,依法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王毅主任连夜奔赴济南,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获取了证据,然后又返回文登与公安机关交涉,严正提出张某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在证据面前,公安机关只好将张某无罪释放了。    某粮油公司在河南投资办厂,因公司涉及欠款问题,经理崔某等3人,被河南通许县公安局以涉嫌诈骗罪为由而刑事拘留。崔某等人的家属来我所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副主任杨树田和律师王智傲立即赶到河南调查取证,认为本案属经济纠纷,崔某等人不构成诈骗罪,要求公安机关放人。可是地方保护主义又作怪,公安机关不予释放。杨树田律师又到县政法委和省人大反映情况也未果,他遂又到郑州向省人大、政法委反映。最后经两位律师不懈的努力,崔某等人终于无罪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