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照等律师参加独立董事培训班

264 2007-04-19 00:00

    最近,我所公司投资法律事务部主任李洪照、蒋晨光、赵利庆律师赴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参加证监委举办的独立董事培训班。    去年8月份,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10月22日,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史美伦在京表示,建立独立董事会制度有利于上市公司结构治理,当独立董事形成一个专业化群体并真正发挥作用之日,必将是上市公司治理水准大幅提升之时。她还说,证监会将协调有关部门建立独立董事人才库,供上市公司挑选。证监会已要求各上市公司到今年6月,公司董事会中应有2名以上的独立董事,到2003年6月,上市公司董事会中应有3名或1/3以上的独立董事。    李洪照、蒋晨光、赵利庆律师分别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南财经大学,既懂法律、懂外语,又懂经济。赵利庆律师还具有国家注册会计师、税务资格。他们敬岗爱业,不断进取、工作认真,是优秀的律师和独立董事人才。今后,他们将重点为我市的上市公司和待上市的股份公司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