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律师参加省新公司法、证券法研讨会

261 2007-04-19 00:00

       新公司法、证券法实施在即,省律师协会于12月2日至6日,在济南邀请、召集国内权威公司法、证券法学者和省内部分专业律师,就新公司法和新证券法的有关法律问题进行学习研讨。本所周晓钰、董麒、潘春刚、田斌四位律师参与了学习研讨活动。    为期四天的学习研讨活动中,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的刘俊海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朱慈蕴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时建中教授以及法学界德高望重的江平教授分别就公司法、证券法修订背景、过程,新公司法的制度创新,新公司法、证券法的修订内容以及两部新法的理解和适用等问题进行了介绍。期间,专家学者同与会律师就目前实践中普遍关心的公司、证券法律实务问题进行了研讨。    背景链接: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5年10月27日修订通过公司法、证券法修正案,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将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现行公司法于1993年12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999年12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进行了第一次修正,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进行了第二次修正。现行证券法于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进行了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