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被评为山东省优秀律师事务所

236 2007-04-19 00:00

      春节刚过,从烟台市司法局传来喜讯,山东同济律师事务所顺利通过山东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的考评验收,被授予“山东省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同济律师事务所是烟台市律师界第一家“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从1992年5月18日被省司法厅批准成立以来,该所律师在社会各界朋友的关心支持下,发扬“团结、拼搏、开拓、奉献”的优良作风,坚持“高层次、高质量、高效益、外向型”的方针,建立健全了规范而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和全方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培养和造就了30多名高学历、高素质和经验丰富的优秀律师,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为烟台的经济建设和法制建设做出了贡献。经过13年多的艰苦努力,该所已发展成为烟台律师界综合实力最强的律师事务所,曾被司法部、中国残联授予“全国助残维权先进集体”称号;被烟台市委、市人民政府授予“政法系统人民满意单位”;被团省委、司法厅、省综治委授予“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被团市委、市综治委授予“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并被省司法厅确定为品牌律师事务所之一,去年还荣誉入选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法律服务中介机构库,并以较强的实力加盟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诉讼律师团。    这次评选活动是从去年9月份开始的,省律师协会为了全面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在全省律师行业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好规范执业、争优创牌活动,通过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律师事务所不断加强规范建设和品牌建设,使律师队伍不断增强政治责任、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树立律师行业的良好社会形象,经省司法厅批准决定开展首届“全省优秀律师事务所”评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