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与山东核电有限公司续签法律顾问合同

246 2007-04-19 00:00

       山东核电有限公司是经过国家发改委同意,由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及烟台市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兴办的核电企业,是建设海阳核电站项目企业法人。海阳核电站的规划容量为6×100万千瓦级核电机组,总投资额为600亿元,总装机容量870万千瓦,是近年来我市最大的建设项目。    2005年3月,山东核电有限公司从省内外众多的律师事务所选聘本所为其担任常年法律顾问,本所派出王毅主任、娄华涛、孙晓峰律师为核电站的顾问律师,在过去的一年中本所为海阳核电站海堤工程、厂址的平整、重大设备采购的招标、融资、人力资源工作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今年在原定的法律顾问合同到期后,山东核电有限公司主动与本所续签了法律顾问同,本所表示将发挥团队及专业优势在更广阔的领域为海阳核电站的建设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