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依法打击烟台地区盗版侵权行为

232 2007-04-19 00:00

       最近,本所与上海天闻律师事务所签订《合作协议》,由本所负责依法打击烟台地区犯上海步升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盗版侵犯行为。    上海步升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是国内具有一定影响的音像制品公司。近来,全国各地非法经营者为了私利而对步升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音像制品大肆进行盗版侵权。为了依法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上海步升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委托上海天闻律师事务所在全国各地寻求具有较强实力的知名律师事务所联合起来打击侵权者。上海天闻律师事务所经与省、市司法机关联系和考察,在烟台地区选择了本所为合作伙伴,委托本所在所辖地区烟台(及所辖区、县)调查了解音像制品经营者的相关信息,采用诉讼与非诉讼并举的方式打击盗版侵权者。本所指派对知识产权颇有研究、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潘春刚、巴本刚律师担当重任,依法调查取证,对非法盗版侵权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以维护上海步升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