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师范学院聘请本所律师当顾问

225 2007-04-19 00:00

      最近,烟台师范学院与本所签订为期三年的合同,聘请本所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烟台师范学院隶属山东省人民政府,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学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该院创建于1958年,建校47年来,坚持以育人为本、改革与发展并举的原则,已成为一所学科门类齐全、师资力量雄厚、办学规模较大、教学质量较高、国际交往频繁、发展前景广阔的综合性大学。现在学校拥有专门史、汉语言文学等15个省核报重点学科,18个科学研究机构。现有教职工21700多人,其中教授119人,副教授346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者67人,硕士学位者349人;与日本、韩国、英国、美国等9个国家的25所大学建立了校际间友好交流关系。随着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涉及到法律的事务逐渐增多,为了依法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学院领导决定聘请烟台最好的律师事务所担任常年法律顾问。该院经考察认为,同济律师事务所是“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又是市委、市政府授予的“人民满意单位”,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律师素质高,团队精神好,具有担任学院法律顾问的资格和能力。于是,他们最终选定本所担任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