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担任海阳核电站的法律顾问

238 2007-04-19 00:00

      最近,山东核电有限公司与本所签订聘请法律顾问合同,由本所王毅主任、娄华涛副主任、孙晓峰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山东核电有限公司是由中国电力投资集团控股的65%,山东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10%,烟台市电力开发有限公司10%,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5%,中国网电集团5%,华能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5%的出资,以建设海阳核电站为目的而组建的。海阳核电站位于海阳市东南部,总投资600亿人民币,分三期实施。一期将建设2台100万千瓦级核电机组。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显示,海阳核电站的规划容量为600万千瓦级电机组,并留有扩建条件。拟于2010年开始发电。据相关资料显示,海阳核电站建成之后,将成为迄今为止我国最大的核能发电项目。目前,海阳核电站工程前期“五通一平”工作基本完成。核电站附近的董格庄、冷家庄两村千余户村民正为搬迁工作进展顺利。海阳核电站建设项目是我国核电建设的重大工程,本所律师将依法参与工程建设的招投标、重大合同签订及履行,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服务,以避免或减少法律风险,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